週間的晚上走在回家路上忽然下起了傾盆大雨,路上的行人倉皇奔跑至走廊避雨或者急急打開雨傘遮避雨珠,一位小姐撐開傘面時不小心打到了鄰近的太太,小聲地嘟囊著對不起就又匆匆前行,被傘打到的太太大聲的叫著好痛,伸手抓住小姐的背包怒視著大意的小姐,嘴裡大聲說著「你眼睛瞎了啊,沒看到有人嗎?」….,被攔住的小姐無奈的回說:「我已經說過對不起了,我趕時間。」…,原本一件小小的事就這樣在路上吵了起來,也引來更多人的圍觀。

     看到這街頭鬧劇的我不禁想起在幼兒園孩子們相處的情形,起因可能是一方不小心碰觸(或侵犯)到另一方的身體,被碰到的孩子反射性的回手或者大哭了起來,於是兩個孩子都帶著憤怒而委屈的情緒來找大人的協助。侵犯別人的孩子所持的裡由通常是~我已經說對不起了、我又不是故意的。而被侵犯的孩子則是~可是我很痛、你是你是故意的。當雙方各自沈溺在自己的情緒裡,不願意換個角度想時事情就不斷地在~你是故意的→不是,不是故意的…是不是,不是是…~這樣的無限迴圈中糾結不清。

    為了協助孩子跳脫這個無限迴圈,身為成人的我們給孩子的思考點通常是~1.很少人會故意讓別人受傷,但不論是不是故意都需要真心誠意向對方道歉。 2.並不是口頭上說了對不起別人就一定要原諒你,我們需要用行動更進一步表達自己的歉意、讓對方感受到自己的誠意。 3.我可以選擇不原諒對方,但不原諒對方並不會讓原本疼痛的傷口就不痛,反而只是延長自己的壞情緒。 4.倘若有一天我不小心傷害到他人,對方用著強烈的語態不斷指責我,我的心理也會很難受很委屈。

    幸好,多數的孩子都很單純,通常當對方用著友善的口氣表達出對對方的關懷,事件也就能和平落幕。

    那天街頭的雨傘事件究竟如何落幕我不得而知,也無權決斷誰對誰錯,但我只看到路上經過的孩子們聽著婦人們大聲的謾罵,他們眼裡驚恐的表情。我在想,孩子們看到什麼?又聯想到什麼?如果我是小孩我應該會疑惑的想:大人不是說要好好說話嗎?為什麼大人自己都作不到?大人不是說作錯事要說對不起,別人犯錯要原諒別人嗎?怎麼他們自己都作不到?

    如同雨傘事件一般很多事只是簡單的一個小事,然一旦有一方帶著情緒處理,通常事件的真相就被模糊稀釋了,除非我們有人能從事件發生前一刻看到整個事件的發生情況,否則真相通常只是各自認定罷了!對我而言,真相不是不重要,更重要的是當衝突發生時我如何能維持理性,不帶個人負面情緒好好說話,更是我想練習的。

期待在我們陪伴孩子的過程,孩子和我們都能一起練習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好      好       說       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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